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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泽西州新提案 A5589:拟为妊娠载体出生子女确立亲权推定

2026 年 10 月 5 日提出的新泽西州众议院法案 A5589 拟修改该州《妊娠载体协议法》与《法定亲权法》:符合条件的已婚或民事结合伴侣,若在孩子出生前已结婚或结合、且双方均列于出生证明,则推定双方均为孩子的法定父母;法案还处理医疗或实验室差错导致孩子与准父母无基因关联时的亲权归属。

原始来源
New Jersey Legislature ↗
来源日期
本站整理
最近核对
状态说明
提案或讨论中

提案内容

新泽西州众议院法案 A5589 由众议员 Alex Sauickie 于 2026 年 10 月 5 日提出,法案说明称其目的是“在特定情形下确立法定亲权推定”。主要内容包括:

  • 亲权推定:自然父母或准父母与其配偶或民事结合伴侣,若在孩子出生前已持有有效的结婚证或民事结合证书、且双方均列于州户籍部门签发的原始出生证明,则推定双方均为孩子的法定父母。该推定适用于依据《妊娠载体协议法》达成的妊娠载体安排所生的孩子,也适用于人工授精所生的孩子。
  • 妊娠载体条款的重申:法案重述了《妊娠载体协议法》第 4 条的规则——在载体与准父母符合资格要求、协议符合法定要求的前提下,孩子出生时,准父母即为法定父母;准父母的配偶或民事结合伴侣同为法定父母;妊娠载体及其配偶或伴侣则不是孩子的法定父母。
  • 医疗或实验室差错情形:如果因医疗或实验室差错,导致孩子与本应提供配子的准父母没有基因关联,只要妊娠载体协议符合法定要求,该准父母仍为孩子的法定父母;但基因父母在孩子出生后 120 天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亲权异议诉讼的,法院可另行裁定。
  • 确认收养程序的调整:法案说明指出,在符合上述推定条件时,伴侣无需再按现行《法定亲权法》的确认收养程序提交申请;法案还拟删除现行法中“出生证明本身不授予亲权”等表述,并规定推定旨在使其他个人的亲权被消灭或终止。

状态与边界

A5589 目前只是提交的提案文本(as introduced),尚未通过,也未生效;新泽西州现行《妊娠载体协议法》没有因此改变。法案若获通过,按其文本将于通过后立即生效,但这取决于议会后续行动。

需要注意的是,A5589 与本站已收录的另一项新泽西州提案不同:A4646 / S.4274 拟对妊娠载体本人增加 12 个月州内居住要求,而 A5589 处理的是孩子出生后的亲权推定与确认程序。两案各自独立,进度需要分别核对。

最近核对:2026 年 11 月 1 日。 本文依据新泽西州议会公布的法案原文整理,不构成法律意见。法案状态请以州议会正式记录为准。

来源与延伸阅读

  1. 新泽西州新提案 A5589:拟为妊娠载体出生子女确立亲权推定 — New Jersey Legislature ↗(2026/10/5)
  2. Assembly, No. 5589 — Establishes presumption of legal parentage under certain circumstances — New Jersey Legislature ↗(2026/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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