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内容
据 ASRM 简报,新泽西州众议院法案 A4646 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提出(Rep. Myhre 与 Rep. Peterson),拟修订该州妊娠载体法律:只有新泽西州合法居民、或在签署妊娠载体协议之前已在该州定居(domiciled)至少 12 个月的人,才可成为协议一方。参议院同名法案 S.4274(Sen. Amato)为配套法案。
当前进度
A4646 已提交众议院社区发展与妇女事务委员会;S.4274 截至 2026 年 5 月 14 日已提交参议院健康、人类服务与老年人委员会。两案均未在任何一院通过。
为什么值得跨境与跨州家庭注意
与佛州 HB 905 以”受关注外国”国籍为界不同,新泽西提案采用的是居住标准:即使准父母是美国公民,只要不住在新泽西州、或定居未满 12 个月,也可能被排除在该州的妊娠载体协议之外。跨州安排(准父母、载体与诊所分处不同州)在美国很常见,这类居住门槛若扩散,会实质改变可选州的范围。
状态与边界
本条为提案状态的整理。是否通过、何时生效,以及最终文本如何定义”定居”,都以新泽西州议会的正式记录为准。
最近核对:2026 年 10 月 18 日。 本文依据 ASRM 政策简报整理,不构成法律意见。
